签订房地产典质合同的要求
根据《城市房地产典质治理办法》划定,当事人之间建立房地产典质关系的,必需是由典质当事人双方签订书面的典质合同。
房地产典质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典质人,典质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典质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四)典质房地产的价值; (五)典质房地产的占用治理人,占用治理方式,占用治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七)典质权灭失的前提;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典质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上一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如何设立结算风险基金?
下一条: 溧水律师论述题目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