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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如何设立结算风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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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如何设立结算风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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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导读:证券挂号结算机构该当根据下列要求设立和使用结算风险基金:1.证券挂号结算机构必需设立结算风险基金。成立风险基金是强制的,而不是志愿的。
    关键词: 证券登记

    证券挂号结算机构该当根据下列要求设立和使用结算风险基金: 
    1.证券挂号结算机构必需设立结算风险基金。

        

    成立风险基金是强制的,而不是志愿的。

        


    2.证券结算风险基金该当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即证券结算风险基金要专款专用,专户办理,确保结算风险基金的使用处于有关机构和部分的监视之下,防止结算风险基金被滥用。

        


    3.结算风险基金只能在以下规模使用: (1)因为技能妨碍造成的证券结算机构的丧失;(2)因为营业职员操作失误造成的证券结算机构的丧失;(3)因不行抗力造成的证券挂号结算机构的丧失。

        


    4.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的来源有两个途径: 一个是从证券挂号结算机构的营业收入和收益中提取;另一个是证券公司按证券生意业务营业量的必然比例缴纳。

        


    5.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的筹集,办理要拟定专门的措施。

        

    拟定单元为国务院证券监视办理机构和国务院财务部分。

        

    证券挂号结算机构因证券法例定的缘故原由对造成的丧失以风险基金补偿后,该当向有关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