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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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治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治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实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治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入行地籍调查,地籍丈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治理所入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正当,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正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晰,界址正确,权属正当,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入行张榜宣布,在宣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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