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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溧水律师

    怎样处理相邻土地的通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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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处理相邻土地的通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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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导读:怎样处理相邻土地的通行关系?在相邻的土地之间,假如一方土地处于邻人的土地包抄之,以致其非经由邻人土地不能为通常使用的,可以通行四周土地,以到达自己的土地或公有道路,而四周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则
    关键词: 相邻,通行,土地,关系

         

    怎样处理相邻土地的通行关系?在相邻的土地之间,假如一方土地处于邻人的土地包抄之,以致其非经由邻人土地不能为通常使用的,可以通行四周土地,以到达自己的土地或公有道路,而四周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则负有容忍其通行的义务。

         《物权法》第87条划定: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需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通行人在选择道路时,应当选择对四周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损害最小的路线。

         例如,只需要小道即可,就不得开辟大道;能够在荒地上辟路,就不应在耕地上通行。

         除《物权法》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题目的意见(试行)》从审讯的角度对相邻关系中的通行权作了一些划定,主要是: 1.一方必需在相邻的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真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

         因堵塞影响他人出产,糊口,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

         但有前提另开通道的,可以另开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