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遵守法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务员享有的下列权利:
①执行公务权,获得履行职务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②身份保障权,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③工资福利权,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④参加培训权,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以适应工作的需要;⑤批评建议权,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⑥申诉控告权,对有权处分和处理决定提出申诉,对有关机关和负责人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提出控告;
⑦辞职申请权,可以出于个人原因提出不再继续担任公务员;⑧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务员的考核
(1)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
(2)方法: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
(3)结果: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4)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法律后果:①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级任职;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③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3.公务员的奖励法条链接 《公务员法》第五十二条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勇于担当,工作实绩显著的;
(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