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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未满1岁,假如坚持,能办离婚吗?溧水律师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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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未满1岁,假如坚持,能办离婚吗?溧水律师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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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离婚不出庭是否可以缺席判决吗  离婚诉讼中,夫妻1方起诉离婚,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拒不出庭应诉,亦不答辩;或干脆连法院传票亦不接收,此时应当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原告常常会收到法官得建议,但愿原告能和被告和好,撤归起诉。

        但是,对于感情确已破裂得夫妻,在此情况下是毫不会撤诉得。

        尤其是对于配偶已经失落多年得夫妻,本来起诉就是想结束这种守寡得现状,又怎么能服从法官得建议归往和配偶和好呢?  1方着落不明,另1方起诉离婚得案件在审讯实践中仍是比较多见得。

        因夫妻长期不在1起糊口,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3十2条明确划定:“1方被宣告失落,另1方提出离婚诉讼得,应准予离婚。

        ”此判决即为“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1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入行审理之后所作出得判决。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得相关划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得,可以缺席判决。

        值得留意得是,法院合用缺席判决得条件前提是被告必需“经传票传唤,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

        假如法院未经正当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

        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得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得法律轨制。

        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得条件。

          对于被告拒不接收法院得传票,或被告早已失落着落不明,此种情况应如何处理?法院应当如何传唤被告才能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84条划定:受投递人着落不明,或者用本节划定得其他方式无法投递得,公告投递。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由6旬日,即视为投递。

        公告投递,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由。

          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投递程序来完成对被告得通知义务,公告投递60日得公告期1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

        但是,公告投递有严格得合用前提:其1,有证据证实受投递人着落不明;其2,没有证据证实受投递人着落不明,但根据民诉法第78条至83条划定得投递方式,即直接投递,留置投递,委托投递,邮寄投递等方式无法将诉讼文书投递受送人得。

          固然,依照法律,在离婚案件得审理过程中,假如被告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1般对缺席判决仍是比较慎重得,碰到这种情况法官1般会努力作原告得工作,但愿其撤诉。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还曾专门出台法律合用问答来指导基层法院得工作:“因离婚案件必需调解,1方不到庭,法院1般要慎重对待,1般不会作有缺席判决。

        但对公告投递得案件除外。

        ”  鉴于这样得司法现状,杨欣律师告诫大家,假如起诉离婚时配偶有可能不出庭应诉,此时当事人有必要委托律师协助,究竟这类案件得处理要比1般案件复杂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