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题目的诉讼时效溧水律师法律动态
核心内容:产品的使用人,消费人因出产者提供的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有权向出产者提出索赔要求,也可以向销售者提出索赔要求。
但是产品质量索赔是否有时效?以下由法律相关平台编纂为你先容产品质量题目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划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分歧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房钱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以上划定,对产品质量题目的起诉,应该在发现自已权利受到侵害1年内提出,如超过1年,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产品质量分歧格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1)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 (2)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证实(产品的票据,信用卡,保修证); (3)有关部分质量鉴定证实; (4)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实; (5)运输者,仓储者对他人财产,人身按时完成负有责任的证实; (6)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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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产品质量题目引起的损失需要销售者向消费者提供损害赔偿金额。
产品的使用人,消费人因出产者提供的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有权向出产者提出索赔要求,也可以向销售者提出索赔要求。
后果是属于产品出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给予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出产者追偿,反之,是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原因而由产品的出产者给予赔偿,产品的出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具体】 ■ 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