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顺手牵包裹 被判拘役四个月
王某于2019年4月至5月期间,多次窃取快递员车某地快递物品,因涉嫌盗窃罪被公诉机关诉至法院。近日,顺义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判处王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在顺义区南法信镇某写字楼大厅内,六次秘密窃取快递员车某地快递物品。赃物已折价退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地,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地财产权利,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故法院对其从宽处罚并宣告缓刑。
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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