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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溧水律师

    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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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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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着我国法律保护商标权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人们对于商标权越来越高度的正视,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也屡屡见诸报端。

         那么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呢?相信良多人对这个题目模棱两可,接下来,律师365小编收拾整顿相关资料,就来为给你解答这个题目吧。

         一,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划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

         商标法第52条划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统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

         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进市场的。

         但是事实上,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都是由主体行使的;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所划定的侵权行为都是由主体实施的,实施不同行为的主体形成不同的侵权主体。

         因此,从主体的角度来掌握商标侵权,好像更有利于理解主体,诉权和责任的关系。

         二,认定商标侵权要留意哪些题目(一)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其间经由了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因此,商标专用权确立后,就应当在法律范围内予以保护,即使是以为注册不当的商标,在撤销之前,也应如斯。

         (二)近似商标或标识的认定,是商标侵权判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只有同时具备"商标或标识构成近似”和"在统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两个前提,侵权才能成立。

         (三)确定判定统一或类似商品的尺度,是对两种商品入行比对的枢纽。

         国家商标局固然编发了《类似商品区分表》,但因为技术上的原因很难解决实践中是否类似的题目,因此《类似商品区分表》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并不是划分类似商品的依据,只能作为认定类似商品的参考。

         (四)《商标法》的主要内容在于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中,商品质量优劣不会影响到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他人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使其商品质量优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品质量,也应当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

         至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品质量差劲甚至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可以合用《产品质量法》和《商标法》的其他条款处理,与商标侵权认定没有直接的联系关系。

         (五)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注册人可以在法律答应的范围内行使其权利。

         假如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有违背《商标法》和《实施细则》的情形,可以合用相关条款处理,要求注册人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但不影响对商标侵权的认定。

         在这种情况下,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应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

         绝管商标注册人的违法使用不影响对商标侵权的认定,但有可能影响其权利的行使,甚至使其丧失赔偿哀求权。

         (六)他人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并不一定就构成商标侵权。

         (七)在商标侵权案件认定过程中,除上述需要掌握的因素外,还有可能涉及其他因素,如商标的着名度,明显性,详细使用方式,主观过错程度及商品的零部件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等。

         因为个案涉及的其他因素不一致,对商标侵权的认定也会不一致。

         就商标的着名度而论,一般来说,着名度越高,受保护的范围就越宽,他人擅自使用时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在实践中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是申请工商行政治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枢纽环节,也是赢取相关诉讼的枢纽,同时它是一个难点。

         而只有认定对方的行为构成对自己的商标侵权,那么才能实际要求对方做出相应的赔偿,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