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发明专利的回属及权利行使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简称合作发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互相配合,共同入行研究和开发形成的发明创造。
那么,谁可以行使合作发明的专利权呢?下面,本文将具体先容合作发明专利的回属题目。
合作发明的回属及权利行使 (1)两个以上的人假如合作完成一个发明,专利权的回属由合作开发合同商定。
合同有商定的按照其商定;合同没有商定的双方应当共同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以后属于合作人共有专利权。
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来行使专利权。
假如协商不能达到一致,任何一个专利权人都可以许可他人入行使用,当然这种许可只能是普通许可,不能是排它性许可或独有性许可,而许可以后获得的报酬应该在各专利权人之间公道分配。
除前款划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2)假如合作开发者中一个要申请专利权,另一个人果断反对,这个时候不能申请专利,只能采取对技术秘密的方式来入行保护。
3.假如合作开发人中的一个主张申请专利,而另一个抛却专利申请权,此时主张申请专利的一方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当主张申请专利的一方单独提出申请以后获得专利权的,另一方有权免费实施该项专利,而不构成侵权。
以上就是律师365小编收拾整顿的关于合作作品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合作发明创造专利的申请权属合作各方共同享有,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另一方或多方不得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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